核心观点:评论员梁瑜认为,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农民最迫切的现实需要入手,把“政府想做的”和“农民想做的”结合起来,才能绘就乡村振兴的秀美画卷。
“村中不闻鸡鸣,池塘不见鸭鹅”;主干路两侧干净整洁,但村内的背街小巷脏乱差;过度拔高治理标准……近期,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存在走偏现象,引发关注。
乡村要发展,环境是底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本是惠民生、暖民心的好事。为什么有的地方将好事办砸了?
分析起来,还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形式主义之弊,在于重表轻里,一些地方“唯上不唯实”,盲目追求“高大上”的面子工程,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比如有的村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尚不完善,垃圾分类标准就向大城市看齐。而官僚主义之害,在于独断专行,一些基层干部无视农民意愿,惯于采取“一刀切”的粗暴形式推进工作,比如有的地方对村民窗台摆放杂物、被子未叠放等进行10元至20元的小额罚款。
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乡村振兴是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这是颠扑不破的硬道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做法,非但没有提升农民的生活品质,反而增加了他们的负担,甚至可能滋生微腐败。摒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农民最迫切的现实需要入手,把“政府想做的”和“农民想做的”结合起来,才能绘就乡村振兴的秀美画卷。
现实中,不少乡村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在美丽山水田园间找到了发展产业的致富渠道。20多年前,浙江很多农村的景象是“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都是垃圾村”。彼时,浙江启动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整治垃圾、污水、厕所开始,到农房改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拓展,一项项措施下,万千乡村完成了美丽蝶变。总结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久久为功等是关键词。比如,台州市天台县后岸村曾穷得叮当响,家家户户打石板,如今它从“卖资源”走向了“卖风景”;温州市洞头区东岙村修复沙滩,从小渔村摇身变为“网红村”,让碧海蓝天也成为了金山银山。
村庄变美了,村民也变富了,这样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香吗?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在此规划的指引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需要破除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国幅员辽阔,各省市县农村情况不一,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等千差万别,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尊重乡村发展的内在规律。农村的事,农民最有发言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回归以人为本的初心,把改善村容村貌与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结合起来,实现美景与“钱景”双赢。此外,还需要强化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责任体系,从而有效约束基层干部“想当然”的权力。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隽永画面中,蕴含着提升乡村建设水平的殷切期许。坚持因地制宜,坚持“三不”红线(不超越发展阶段、不搞形象工程、不搞强迫命令),才能建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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