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4日消息,聚有源(广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弄虚作假,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使用粤AY971学小型轿车于2024年04月14日在聚有源(广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增城区坑贝教练场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视频资料、询问笔录、其他材料等为证。经过进行详述。
聚有源(广州)交通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构成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一千元罚款。